原標題: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簽署《合作框架協議》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特別提示:
1、本次簽署的僅為合作框架協議,歸屬于合作意向性誓約。本框架協議項下具體項目實行需要簽訂相關正式的協議,并遵守涉及決策、審批等前置程序。本框架協議及其先前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存在不確定性,若無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。
2、本次簽訂的《合作框架協議》事項不包含關聯交易,也不構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規定的根本性資產重組。本協議僅為框架協議,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構成根本性影響。
一、協議簽署概況
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、“上市公司”、“西藏發展”)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2日簽署了《合作框架協議》。
本次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,不涉及明確金額和標的,無需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查會。上述簽訂合作框架協議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,亦不構成《上市公司根本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。
二、交易輸掉方介紹
(一)名稱:都江堰市人民政府
(二)與上市公司的關系:無關聯關系
(三)類似交易情況:最近三年公司未與交易輸掉方再次發生類似交易情況。
三、協議主要內容
甲方:都江堰市人民政府
乙方: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
(一)合作原則
雙方本著優勢互補、互利共贏、共同發展的原則,創建全面合作關系,充分發揮各自優勢,構建都江堰綠色食品、文化旅游、農業觀光等產業的健康發展,加強啤酒生產基地、文旅產業、林盤研發等投資領域的全面合作。
(二)合作內容
1. 拉薩啤酒生產基地項目
乙方選址都江堰市青城山旅游裝備產業功能區,擬投資建設拉薩啤酒生產基地,建設內容還包括但不僅限于新建聯合釀造車間,還包括原料儲存倉、糖化工段、烘烤工段、發酵罐區、動力設施、污水處理車站。甲方根據項目需要,向乙方推薦生產基地建設用地、設施企業職工住房用地,乙方通過合法程序取得。
2.文旅產業合作項目
融合甲方資源稟賦和文化底蘊,乙方積級參予甲方區域內有關體育項目改建、啤酒節活動打造等文旅產業合作項目。
3.林盤資源研發項目
乙方利用甲方區域內現有林盤資源,投資建設啤酒展出、場景營造及酒店民宿項目。
上述框架合作內容具體實施雙方另行簽訂具體協議,具體項目投資額根據都江堰市發改部門的立項批文不盡相同。
(三)合作機制
1. 建立高層會晤協商機制。雙方高層領導視需要舉辦會晤,商議重要合作事宜,協商解決項目前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。
2. 建立部門銜接落實機制。雙方同意由都江堰市李冰文化創意旅游產業功能區、青城山旅游裝備產業功能區、精華灌區康養產業功能區、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、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明確負責管理雙方訂立事項的落實。對白魚合作項目,按照“成熟一個、簽定一個”的原則,逐一實行。
3.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,一方對于在合作過程中有可能得悉的他方的保密信息,分擔保密義務。
(四)協議效力
本協議自雙方簽署蓋章后生效,本協議條款之誓約為甲乙雙方合作原則,牽涉到明確項目合作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簽定項目合作協議。
(五)有效期限
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6個月,協議一式肆份,雙方各執貳份,雙方負責人或許可簽約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。如雙方未在協議有效期內簽訂明確合作協議,本協議自動終止。
四、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本協議僅為框架協議,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構成根本性影響,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明確項目的推進和實行情況而定。
五、風險提醒
本次簽署的合作協議屬于框架性協議,具體項目實施必須簽訂相關月的協議,并履行相關決策、審批等前置程序后方可實行,本框架協議的遵守不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,若無廣大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。
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簽訂框架協議事項的有關進展情況,按照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范性文件的拒絕,及時遵守必要的審核程序和信息透露義務。
六、備查文件
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《合作框架協議》
特此公告。
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1年8月13日http://www.sohu.com/a/483609337_115433回到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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